天津条约

tiān jīn tiáo yuē

基本意思

天津条约是指1858年6月26日签订的《天津条约》,是中国清朝与英国、法国、俄罗斯、美国等八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。该条约规定了中国与西方列强的贸易、领事、治外法权等方面的关系。

详细解释

天津条约是中国历史上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之一,签订于1858年。该条约是中国清朝与英国、法国、俄罗斯、美国等八国签订的,是中国在不平等条约体系下的一次重要妥协。天津条约规定了中国与西方列强的贸易、领事、治外法权等方面的关系。根据该条约,中国不得限制西方列强在中国的贸易活动,西方列强则获得在中国开设领事机构、享有治外法权的特权。天津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不平等条约时期,对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造成了严重损害,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
词语造句

根据天津条约,中国不得限制西方列强在中国的贸易活动。

英文翻译Treaty of Tianj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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